網站首頁農業資訊政策解讀四川省做好2023年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農業(農牧)農村局,廳機關處(室、局),廳屬有關單位:
根據《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川財農〔2023〕3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建設,指導各地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落實,經與財政廳共同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三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錨定建設農業強省目標,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聚焦打造新時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糧倉”,著力構建糧經統籌、農牧并重、種養循環的現代農業體系,重點圍繞糧油生產穩面積提產能、產業發展穩基礎提效益、鄉村建設穩步伐提質量、農民收入穩勢頭提后勁,結合省委農辦、農業農村廳2023年十大重點任務,調整優化存量、統籌安排增量,強化政策引導、改革完善實施方式,做到政策總體保持穩定、重點任務保障充分、重大試點落實有效,全力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農業科技和裝備支撐,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
二、重點任務
根據川財農〔2023〕3號要求,省級財政農業高質量發展資金主要用于保障中省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落實“天府糧倉”、年度十大重點任務,履行農業農村廳法定職能職責等方面工作。
(一)保障中省安排部署的重點工作
1.落實生豬激勵獎補。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決戰四季度 大干一百天”攻堅行動的通知》(川府發〔2022〕29號)要求,按照20元/頭的測算標準,對2022年超額完成生豬出欄目標任務的21個市(州)給予激勵獎補。資金由各市級統籌用于生豬產業發展,包括生豬生產條件改善、現代設施裝備提升、動物疫病防控等方面。
2.落實國務院督查激勵省級配套。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獲得國務院2022年督查激勵地方予以配套激勵支持的通知》(川辦函〔2023〕41號)要求,對獲評“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等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的巴中市,落實國務院督查激勵省級配套激勵。資金主要用于鄉村產業發展等方面。
3.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根據《四川省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2021-2025年)》(川財農〔2021〕129號)要求,在中央財政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資金安排基礎上,省級財政繼續支持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的48個縣(市)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各地要統籌中省財政兩個資金渠道,將補助獎勵,按照草原禁牧補助7.65元/畝(黃河流域的阿壩縣、紅原縣、若爾蓋縣、松潘縣、石渠縣7.71元/畝)、草畜平衡獎勵2.5元/畝的測算標準,及時足額發放給承包草原并履行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義務的農牧戶。州、縣可結合實際進行適當調整,科學確定具體發放標準,禁止以村社為對象領取補獎資金。資金發放嚴格實行村級等公示制,接受群眾監督。
4.落實省政府督查激勵。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勵的通知》(川府督查〔2023〕26號)要求,對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撂荒地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5個市(州)落實激勵資金。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糧食生產、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方面。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5.落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省級支出責任。根據《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要求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的通知》(農機發〔2022〕3號)要求,省級財政支持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各地要統籌中省財政兩個資金渠道,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川農發〔2021〕124號)要求,資金優先用于上年已錄入但尚未兌付及當年已購機申請兌付,并通過補貼辦理服務系統、“一卡通”系統等兌付體現。其他要求按照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相關要求執行。
6.加快推進地震災后恢復農業生產。根據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要求,加快推進“6·1”蘆山地震、“6·10”馬爾康地震、“9·5”瀘定地震災后22個涉農重建項目實施,有序恢復農業生產。相關市(州)要按照重建規劃確定的重建任務,結合重建工作的輕重緩急,將資金統籌安排到相關縣,完成年度重建目標任務。
(二)落實“天府糧倉”、年度十大重點任務
7.穩慎推進種植園地優化改造。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四川省建設“以糧為主 糧經統籌 種養循環 五良融合”示范園區564.5萬畝農業種植園地分類優化改造試點工作方案》(川農領辦〔2022〕1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支持54個縣按計劃騰退低質低效經果地20.87萬畝,恢復種植糧油作物,科學穩妥有序消化存量,堅決遏制增量,穩定提升糧食面積產量,確保糧食安全。資金主要支持經果地騰退恢復種植糧油作物和種植糧油作物農業生產資料采購等方面。
8.支持建設糧食單產提升示范縣。為提升糧食單產,聚焦水稻、玉米、小麥、薯類等糧食作物,支持40個縣建設糧食高產示范區40萬畝,2023年安排資金70%,項目驗收合格后安排資金30%。資金主要對應用新品種、高產栽培技術配套的關鍵物化產品及社會化服務、關鍵環節技術服務、專家測產驗收、技術推廣等方面進行補助。
9.示范推廣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按照《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2023年糧油生產保障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財農〔2023〕4號)要求,省級財政支持推廣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引導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完成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示范推廣495萬畝。項目采取物化補助、現金補助等方式,資金重點支持新品種、新模式、新技術、新機具、新農藥、新肥料的使用、技術服務及技術培訓等方面。省級測算補助標準50元/畝。各地要統籌中省財政兩個資金渠道,根據本地實際確定具體補助環節及補助標準。
10.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各地要及時分解落實年度建設任務到具體項目,要聚焦永久基本農田布局選址,優化建設內容,重點補齊農田灌排設施等短板。改造提升項目要嚴格執行《四川省實施高標準農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條措施》要求,選址應覆蓋2011-2018年項目“提質改造”和“基本符合”區域。要統籌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央預算內投資、土地出讓收入、省級財政轉移支付等四個資金渠道,在中省財政對平原、丘陵、山區(高原)新建補助分別為1700元/畝、1980元/畝、2150元/畝,改造提升分別為1120元/畝、1280元/畝、1400元/畝的基礎上,結合相關政策項目,落實市縣財政支出責任,聚焦2市、10縣、100片整區域推進項目建設,確保建一片、成一片,全面完成新建230萬畝、改造提升195萬畝,統籌實施高效節水40萬畝任務。資金主要用于田塊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與節水設施建設、田間道路建設、農田防護及其生態環境保持、農田輸配電建設、自然損毀工程修復等方面。
11.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綜合評價激勵獎補。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四川省人民政府督查激勵的通知》(川府督查〔2023〕26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辦法〉的通知》(川農發〔2022〕23號)要求,對2021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成效顯著的市,2022年度綜合評價結果排名前3的市和較上年度提升最快的市,落實激勵資金,用于2023年高標準農田建設。
12.開展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2023年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項目適用于全省2011年以來已上圖入庫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尚在質保期內的工程,原則上不得列入2023年高標準農田建后管護項目實施范圍。資金主要用于在工程設計使用期內工程設施日常維護和專項維護,包括購置必要的小型簡易管護工具、運行監測設備、維修材料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管護保險等與管護直接相關的支出等。
13.繼續開展耕地質量監測。圍繞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工作要求,按照每個耕地質量監測點2.5萬元、綜合監測點3.5萬元的標準,支持全省已建的1014個耕地質量監測點(含22個綜合監測點)開展耕地質量監測工作。資金主要對基礎設施維護、自動監測站維護、試驗地租賃、田間試驗、野外調查、樣品采集、樣品檢測、質量控制等進行補助。圍繞中省關于填報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工作要求,按照全覆蓋、代表性和均勻性布點原則,支持1萬個耕地質量調查點開展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評價。資金主要對野外調查、樣品采集、樣品檢測、質量控制、資料收集、數據審核上報、數據庫更新、耕地質量等級變更評價、成果編制等進行補助。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整區域推進縣,實施“建、改、培、調、測、保”耕地質量綜合提升措施及實施效果評價,建設耕地質量提升綜合示范區22000畝。資金主要對耕地質量提升技術措施應用、開展效果評價、委托提供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開展技術成果宣傳推廣等進行補助。
14.落實國際農發基金項目和亞行項目省級配套。根據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貸款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示范項目、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農業綜合開發長江綠色生態廊道項目的《貸款協定》和《執行協議》規定,落實省級支出責任。資金用于國際農發基金項目的公共基礎設施和氣候智慧型生產基地建設等方面和亞行長江項目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面源污染、機構能力建設等方面。
15.大力培育成渝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合作園區、成德眉資都市現代農業園區。按照《成渝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建設規劃》《成德眉資都市現代高效特色農業示范區總體規劃(2021-2025 年)》要求,繼續培育成渝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合作園區8個(新建3個、續建5個)、成德眉資都市現代農業園區4個。各地要圍繞園區主導產業,對標省星級園區建設標準,按照全鏈條開發、全環節升級、高質量發展要求,結合實際、補齊短板,高標準打造成渝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合作示范園區和成德眉資都市現代農業園區。資金不得直接用于企業精深加工廠房和生產線設備等生產設施投資補助。補助環節和標準參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2023年省級財政鄉村振興轉移支付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川農函〔2023〕225號)中省級現代農業園區有關規定執行。成渝現代高效特色農業帶合作園區項目除單獨編制試點項目年度實施方案以外,還需主動對接重慶市有關區聯合編制合作園區總體建設方案。
16.推進現代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按照“補短板,強弱項”思路,圍繞生豬、肉牛、肉羊、家禽、肉兔等畜禽產業,支持14個縣實施畜牧業補短板項目,打通全產業鏈發展壁壘,補足在畜禽標準化基地建設、生產設施條件改善、產業鏈延伸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短板,推動畜禽產業高質量發展。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資金主要支持新、改(擴)建畜禽標準化養殖基地、建設飼草料生產設施、種植優質牧草、配套智能化信息化數字化生產設施裝備等。支持開展奶業生產能力提升整縣推進行動,具體按照中央財政奶業生產能力提升整縣推進行動項目相關要求執行。對單個項目財政資金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17.大力建設稻漁種養循環園區(魚米之鄉)。為推進稻漁產業有機結合,保障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聚焦高標準農田整縣推進縣,支持建設稻漁種養循環園區(魚米之鄉)20個(新建10個、續建10個),建設一批規模化標準化優質糧食穩產保供基地和水產品供給基地。各地要對標《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魚米之鄉”建設項目考評方案(試行)〉的通知》(川農函〔2022〕395號)中有關考評內容及標準要求,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包括稻田標準化改造、養殖溝開挖、新建進排水渠、建設防洪設施、安裝防逃設施等,資金量不低于90%;支持購買優質水產良種,包括購買優質魚苗、蝦苗等,資金量不高于5%;支持標準化健康養殖技術應用,包括技術培訓,購置快速水質及質量檢測設備、水質在線監測設備、增氧及投餌等設施設備,資金量不高于5%。項目實施范圍不超過4個鄉(鎮)。新建任務要落實到村、組及具體業主,并進行登記造冊,其中核心區按照《四川省稻漁綜合種養技術指南》建設的溝凼式面積不得低于6000畝。
18.大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省創建。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圍繞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省目標,扎實推進農產品質量監測,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優標提標達標行動,創建國家現代農業全產業鏈標準化示范基地,試點開展豇豆農藥殘留突出問題攻堅治理,穩步提升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有序打造中西部示范樣板。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19.建設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為提升農業產業鏈供應鏈能力,聚焦農產品出口帶動農業高質量發展、助農增收的目標,支持建設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12個,推進“川字號”農產品出口及產業鏈延伸。資金主要對國際認證認可、國際標準應用、國際品牌培育、出口加工和流通能力提升、農產品外貿主體培育、出口公共服務平臺搭建等進行補助。具體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認定2022年省級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及2022年省級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示范基地的通知》(N〔2023〕-484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組織做好2023年省級農業國際貿易高質量發展基地創建申報工作的通知》(N〔2023〕-485號)要求執行。
20.支持宜居宜業美麗鄉村示范建設。為積極探索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的路徑模式,突出抓好美麗田園建設、人居環境改善、農耕文明保護傳承等重點工作,實施資陽市(紅碑村)宜居宜業美麗鄉村示范項目建設,推動“最美鄉村”與“最美美院”融合發展,實現各美其美、美美與共,努力打造四川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建設宜居宜業美麗鄉村的典范。資金主要用于田型調整、撂荒地整理、提灌站建設、田間管網道路建設、糧經統籌基地建設、廁所革命及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等方面。
21.支持開展農業種質資源普查。為摸清我省農作物、畜禽和水產種質資源家底,繼續開展農業種質資源普查,包括畜禽遺傳資源普查、蠶桑種質資源普查、食藥用菌種質資源普查、農作物種質資源鑒定評價、重要水產養殖品種深入鑒定評價。資金對普查所需生產資料、勞務用工、測試分析、鑒定評價、專家咨詢、技術服務指導、登記確認、委托業務等進行補助。
22.實施農作物品種試驗及認定監管。為保障種業安全,支持開展品種試驗、種子質量監測、品種認定與試驗檢查、轉基因監管(檢測)、自主試驗品種真實性檢測及親本指紋庫建設等。資金主要用于省內外及境外農作物品種試驗所需的化肥、農藥及耗材,檢測用工、材料、技術服務、專家咨詢,品種初審、認定、符合性驗證及品種轉基因檢測、監管所需的耗材及用工等方面。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23.繼續培育現代農業種業園區。繼續支持通過中期評估的10個現代農業種業園區建設。各地要突出補齊種業基礎設施和科技創新能力等短板,重點對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育種創新、品種測試評價及良繁基地建設等進行補助,持續推進種業能力提升。
24.實施現代種業提升工程。為持續推進補齊農業種業發展短板,提升種業發展水平,開展農業(畜禽蜂)種質資源保護、現代種業集群建設,實施農作物、畜禽蜂蠶、水產、飼草種業提升等項目,助推農業種業振興。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25.大力推進產業宜機化改造。為改善中大型農業機械通行和作業條件,聚焦高標準農田整縣推進示范縣,以良田、良機、良種、良法、良制“五良”融合為牽引,支持28個縣實施產業宜機化改造項目,建成全程機械化先導區,每個先導區集中連片面積不少于200畝,其中建設集中連片面積1000畝及以上先導區31個,先導區建成后主要糧油作物綜合機械化率達到90%以上。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丘陵山區農田宜機化改造技術規范(試行)》(川農發〔2021〕100號)要求和標準,資金主要用于緩坡化旱地、坡式梯臺旱地、水平條田、水平梯田地塊改造等方面。項目實行“先建后補”和“縣級報賬制”,按改造類型兌付補助,省級財政補助每畝不超過1500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脫貧縣放寬至40%。
26.繼續建設農機提灌站。為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及做好抗旱救災工作,繼續支持建設農機提灌站,推動農村機電提灌站新建和老舊機電提灌站改造,加強新能源、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應用。資金主要對泵房、水泵電機、輸水管道、配電設施設備、進出水池、控制系統建設等方面進行補助。省級財政按照新建電力提灌站10萬元/座、太陽能提灌站80萬元/座、改造提灌站5萬元/座的標準測算。
27.大力建設農產品倉儲冷鏈物流設施。繼續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注冊登記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國資農業經營投資公司(平臺、場站)、農產品市場等農業經營主體,圍繞支撐“川字號”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建設農產品倉儲冷鏈物流設施200個。資金主要用于節能型機械冷藏庫(高溫庫、低溫庫、預冷庫)、氣調貯藏庫、通風貯藏庫(窖)等主體設施建設,可適當用于配套建設必要的稱量、除土、清洗、分級、檢測、干制、包裝、立體式貨架、傳輸傳送、防雨防曬、鄉村物流站點(驛站)和新建貯藏設施專用供配電、應急供電等配套設施設備。對本年度建設或建成的單個主體最高補貼比例不超過設施建設總造價的40%、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28.繼續開展數字農業試點。圍繞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或設施農業,支持5個縣開展數字農業試點。資金主要支持開發集成管理平臺,建立貫通信息采集、分析決策、作業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環節的數字農業集成應用體系等方面。
29.省級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為進一步強化建設新時代更高水平“天府糧倉”農機裝備支撐,聚焦保障糧食安全目標任務,堅持優機優補,對我省糧食生產急需、適用、重點農機具購置,實施省級累加補貼,充分發揮農機購置省級累加補貼政策效力,進一步提高糧食生產領域優機補貼比例。具體工作另行通知。
30.開展種糧大戶補貼。為充分發揮種糧大戶的示范帶動效應,提升農民種糧積極性,繼續實施種糧大戶補貼。2023年省級財政按照成都平原區90元/畝、丘陵山地高原區100元/畝的標準測算種糧大戶補貼。各地要按照《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省級財政種糧大戶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發〔2022〕24號)》要求,抓緊做好種糧大戶補貼面積核實和上報工作。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對種糧大戶補貼面積進行核實、匯總后,于9月5日前聯合上報市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市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對本轄區內種糧大戶補貼面積審核匯總后,于9月20日前將種糧大戶補貼面積匯總表上報農業農村廳、財政廳。
31.繼續深化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職業化試點。根據《四川省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關于印發〈四川省深化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職業化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農改組〔2022〕2號)要求,按照新納入試點人員3.1萬元/人、2020-2022年納入試點人員0.5萬元/人的標準,支持14個縣在4184名(含新增730名)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帶頭人中開展試點。資金主要用于試點對象購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購置農業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參加相關培訓、提升學歷等方面。
32.支持開展二輪延包等三項農村改革試點。為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支持6個縣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保障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政策順利實施;支持10個縣開展解決土地細碎化問題試點,探索解決土地細碎化問題的路徑和方式,推進土地集中連片經營。資金主要用于外業地籍調查、數據庫完善更新、政策宣傳動員、業務培訓、網簽模塊功能建設、地塊變更、土地整理等相關工作。為鞏固拓展集體資產權能,探索發揮金融在推動深化農村改革、激活農業農村生產要素中的積極作用,支持10個縣開展農村集體收益分配權抵押擔保、有償退出試點,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資金主要對印制與發放權證、資產實地勘驗、資產評估等進行補助。
(三)履行農業農村廳法定職能職責
33.支持開展動物疫病防控。有力有效做好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對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包蟲病等國家確定的重點動物疫病落實強制免疫補助,對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的養殖場(戶)或專業無害化處理場給予補助,對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給予補助,對動物疫病凈化給予補助。對牲畜耳標采購進行補助,積極推進防疫溯源體系建設。對指定通道檢查站進行補助,推進檢查站標準化建設和提升防疫堵源能力。實施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重大動物疫病監測流調與凈化。對省級應急物資區域儲備庫實施補助,儲備省級重大動物疫病應急物資。資金主要用于國家確定的重點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驅蟲藥物)采購、儲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用于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國家重點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用于提高養殖場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和推動動物疫病凈化,用于采購豬牛羊耳標(質量指標不得低于部頒標準),用于補充指定通道檢查站所需試劑、耗材及檢疫設備等,用于對抽檢畜產品所需的試劑耗材、購買服務等,用于完成動物疫病監測、建設并認證凈化場和無疫小區,用于省級應急物資區域儲備庫購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及物資庫運轉等。
34.強化植保重大病蟲監測防治。支持省級病蟲重點測報站開展稻飛虱等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面積121萬畝及相關防治工作,選擇1290名鄉村植保員提供病蟲情報偵察、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病蟲防治技術指導、農藥使用情況調查等服務。資金對省級病蟲重點測報站開展病蟲害監測預警、新型測報工具更新維護、病蟲調查、信息傳輸發布、田間觀測場和群眾測報點土地租賃及運行、病蟲害防治等進行補助,補助標準為10元/畝;對鄉村植保員按照1萬元/人/年的標準補助。稻飛虱等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嚴重發生時,該項資金可用于應急防控。
35.植物疫情監測及阻截防控。在植物疫情發生地和擴散高風險地開展植物疫情監測調查79萬畝次、防控處置33萬畝次,檢測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疑似樣品2000個。資金主要對開展植物疫情的監測調查、信息采集分析及傳輸工具更新、樣品采集及檢測鑒定、監測點和防控示范區建設、疫情防控處置、政府購買服務、監測及防除新技術試驗示范等相關工作進行補助,植物疫情監測調查省級測算補助標準為15元/畝次、植物疫情防控處置為30-70元/畝次。
36.繼續實施化肥農藥固定監測。為提升科學施肥用藥水平,繼續支持67個縣建立固定監測點5000個,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固定監測,為科學減量提供支撐。省級財政以每個監測點1200元的測算標準,對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固定監測的普通農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進行補助。
37.持續加強農村能源建設。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肥則肥、宜環則環”的思路,繼續實施23處農村沼氣工程種養循環綜合利用項目、5處農村可再生能源低碳村項目,推動建立農村沼氣工程種養循環綜合利用、農村可再生能源低碳村示范等多能互補、綜合利用、建管并重的工作格局。資金主要用于預處理設施、厭氧反應設施、沼渣沼液暫存池、沼液利用設施、戶用設施、站內附屬設施、太陽能照明及熱水系統、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系統等建設方面。
38.推進建設農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根據項目實施任務、地域代表性、農業生產特點、氣候特點,結合農業農村部監測點位在四川的布點類型和區域等,支持136個縣建設農田面源污染監測、產地環境綜合監測、氣體監測、農膜監測等4493個站(點),開展外來入侵物種環境防控監測以及野生植物資源監測調查等,推進農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建設。資金主要用于田間工程建設、購置監測儀器設備、開展農戶調查、樣品采集和檢測等方面。
39.支持長江禁捕執法能力提升。以深入實施“亮江工程”、提升漁政執法能力為重點,支持我省“一江五河”禁捕任務較重的1個市建設市級漁政指揮調度中心、5個禁捕退捕重點縣建設縣級漁政智能監控系統,著力增強信息化執法水平。資金主要用于配備漁政執法智能監控系統。市級漁政執法智能監控系統建設包括:配備小間距LED可視化大屏、漁政執法指揮管理軟件及附屬配套設施等,補助金額不低于資金的80%;網絡維護及運營不高于資金的20%。縣級漁政執法智能監控系統建設包括:配備可視化大屏、漁政執法指揮調度軟件、視頻監控前端設備及附屬配套設施等,補助金額不低于項目資金的70%;網絡維護及運營金額不得高于項目資金的30%。
三、強化政策落實與監督評價
(一)細化實施方案。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按要求抓緊組織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明確補助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建設內容、實施要求、預期效益和監管措施等。要結合政策和項目實施要求,因地制宜選擇適應不同主體、更加科學有效的支持方式,各地在編制實施方案過程中,要加強與本級財政部門及農業農村廳溝通,于2023年9月15日前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后并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報農業農村廳備案,同步上傳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
(二)強化政策公開。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規定程序加強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公開,簡化申報流程,公開申報指南,保障涉農主體知情權和選擇權,有關信息公開渠道和查詢方式報農業農村廳備案。要組織核實資金補助對象的資格、條件等,對項目政策、實施程序、資金使用、建設主體等情況要及時公示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干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于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三)嚴格過程管控。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項目執行定期調度和督促指導,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創新工作方式,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農業農村廳報告。要繼續落實重大農業項目報告、調度、通報“三項制度”,從2023年8月起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每月定期向農業農村廳相關業務處室報送重大項目建設及資金執行等情況,各地自8月起每月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上報資金執行情況和績效完成情況,2024年1月15日前報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按要求報送有關基礎數據。各地要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有關數據材料報送情況納入相關資金的績效評價范圍。
(四)加強資金監管。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落實財政廳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財辦〔2021〕6號),加強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管理。要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受理以中介機構名義直接代理申報的資金項目,上下級和同級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申報材料不得通過中介機構運轉,不得將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等。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堅決防止高標準農田“非糧化”的通知》(川農函〔2023〕46號)要求,原則上不能將省級財政資金補助給在高標準農田上進行非糧化生產的主體。要因地制宜研究確定補助方式,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方式,落實財政廳等六部門印發的《關于管好用好財政農業轉移支付資金的通知》(川財農〔2021〕109號),積極探索適應不同主體、更加科學有效的支持模式。
(五)拓寬投資來源。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強化政策引導,積極聯合有關金融機構,創新投融資模式,貫徹落實好社會資本投資農業農村指引,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規范引導社會資本更高效、更持久地投入鄉村振興。要推動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以信貸直通車等為載體,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依托農業龍頭企業、政府投資公司等市場主體,推行政府投資與金融信貸聯動,拓寬投融資渠道,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
(六)深化績效管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區域項目績效評價機制,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依據資金文件下達的績效目標,按要求開展績效自評。農業農村廳和財政廳將采取績效監控與委托第三方績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資金執行進度、項目效益及地方財政投入、社會資本投入等情況,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項目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對由中介機構直接代理申報項目、將財政補助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用的,一經查實,項目支持對象列入黑名單,有關縣暫停安排實施該項目。
(信息來源于四川省農業農村廳計劃投資)



